各相关学院:
2017年秋季硕士研究生实训工作即将结束,为了更好地开展实训工作,切实地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评选和表彰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请各相关学院在认真总结研究生实训工作的基础上,评选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完成2017年秋季实训教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实训组织的政治活动;有理想、有道德,积极向上。
(二)业务素质:尊敬指导老师及实训单位工作人员,虚心好学,能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于实训工作中,实训日志记录详细,实训报告质量较高。
(三)职业道德: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出色完成实训任务。
(四)纪律观念:服从学校实训安排,遵守学校和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三、评选办法
1、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由各学院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评选办法》(见附件一)要求,按学院除去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实训和免训生外总人数评选比例进行评选。
2、为充分发挥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应有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的评选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3、评选结果必须在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
1、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评定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二);
2、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评定申请表(见附件三)。
3、被评选为实训标兵和实训优秀生的研究生的实训报告。
五、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8年3月12日之前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90680@qq.com。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二:西北政法大学实训标兵和优秀实训生评选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三:西北政法大学大学实训标兵和优秀实训生评选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