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春季学期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预算的通知》(陕教[2016]12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秋季学期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预算的通知》(陕教〔2016〕126号)、《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我校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 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范围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2014、2015、2016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休学的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
二、评审的原则、范围和奖励标准: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2. 一年级研究生按照入学考试初试复试量化总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等级;
3. 二、三年级研究生根据上一学年综合评价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等级,综合评价成绩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计算。
4.一、二、三等奖名额按各学院总人数(注册在籍、不含推免生)的15%、25%、35%计算所得(四舍五入),奖金标准依次为一等奖8000元/生/年、二等奖5000元/生/年、三等奖3000元/生/年。推免生按当年实际学费奖励,学术型8000元/生/年、专业型9000元/生/年。
三、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请各学院于11月1日前完成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和公示工作,并向研究生工作部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建议名单 (按照2014级、2015级、2016级的顺序)汇总成excel电子版发送453832250@qq.com邮箱,纸质版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印章或党委印章。
2、获奖学生的个人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3、学院书面评审报告,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印章或党委印章。
请各学院严格依据我校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在本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中遇到的问题,请随时收集汇总向我们反馈。
联系人:赵彩如 闫欢
电 话:85385135 85385812
邮 箱:4538322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