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积极落实学校的工作安排,根据《西北政法大学“三好”评选和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对2014—2015学年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和研究生班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三好研究生”评选对象:2013级、2014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范围是:班委会、团支部委员;校、院团工委;校、院研究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
3.“单项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凡在三好条件中学习、社会实践、学术研究、体育、文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4.“研究生三好班级”评选对象: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二、评选时间
2015年10月14日—10月22日。
三、评选名额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一)“三好”评选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西北政法大学“三好”评选和奖励办法》执行。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
(三)“研究生三好班级”须经学院严格审查并附先进事迹材料。
(四)“三好研究生”评选注意事项:
1.必须坚持民主评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
2.参选研究生的成绩单及成绩排名于评选开始前在年级公布。
3.评选开始前,各学院要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西北政法大学 “三好”评选和奖励办法》,让研究生充分了解评选程序和条件。
4.在“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单项优秀研究生”评选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工作,特别是参加研究生人数、评选程序、研究生得票情况等,记录上必须有辅导员签名。如有研究生反映问题或举报等情况,研工部将调取评选记录。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优项目因研究生条件不符导致名额空缺时,不得用其他项目替代。
五、评选结果报送
1.各学院评选结果,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研工部。
2.各学院评选工作开展情况及评选结果(附见2:要求用excel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学院党委印章报研工部,电子文件发送至64452306@qq.com。
3.各学院推荐的研究生经审查不合格者,将予以取消,不再补报。
4.汇总表报送要求:核对研究生信息,确保研究生姓名及评优种类准确无误;填写姓名时中间请勿空格;所提供银行卡号需获奖学生本人在西安开户的交通银行或西安银行卡,并且标注开户行(例如:西安银行东八里支行);
联系人:赵彩如 联系电话:8538513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0月14日